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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个人入会须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是由已故的原卫生部部长崔月犁,原卫生部中医司司长吕炳奎等老领导、老前辈发起,于1985年6月在北京成立的,是经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并注册登记的一家一级专业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本会拥有一大批北京及全国各地著名中医药专家、学者、教授担任顾问、常务理事、理事等重要职务。本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委员会”(二级学会)27个,并主办有全国性杂志《中国民间疗法》。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员注册登记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协会会员的登记与服务工作,加强以会员为本的组织体制建设,根据协会章程制订细则对会员注册登记给予说明。


  第二条 个人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


  1. 自愿加入本协会并遵守本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凡从事中医药行业及相关专业者、中医药行业爱好者均可。
  3. 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社会反应者。

  4. 会员应缴纳年度会费:人民币壹佰元,一次性缴纳三年。


  入会程序


  1. 提交个人入会申请表,二寸免冠照片2张。
  2. 提交身份证、职务、职称证复印件。
  3. 经协会批准并电话回复。
  4. 批准后缴纳会费。
  5. 由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6. 收取会费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7. 协会在收到会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入会者颁发会员证书,同时会员身份正式生效。


  第三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
  1.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核实取消会员资格,并在相关媒体公示。
  2. 本协会各类会员证书均由本会统一印制,编号发放管理。会员证书遗失者可向本会书面提出补发申 请。
  3. 会员迁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协会,以保证信息畅通。

  4. 本会各类会员可通过协会网站查询。


  第四条    退会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自愿退出本协会须办理退会手续,同时交回会员证书。


  第五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