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年度鉴定试点工作安排,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第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定于2014年8月开展中药调剂员职业技能鉴定,现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与等级
职业编码:4-01-99-02
职业(工种)名称:中药调剂员(2009年修订)
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请表》并盖公章;
(二)二寸蓝色背景照片4张;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具体考试流程请参见《中药调剂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说明》),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六、鉴定时间
2014年8月16日- 18日,其中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理论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
七、鉴定费用
鉴定费360元/人,培训费3600元/人
八、鉴定标准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药调剂员(2009年修订)》中相应等级的内容。
九、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15日。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方式:全国中医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朝阳幸福一村甲55号8308A
联系人:王老师、金老师
电 话:010-54747366;132-6912-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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