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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新技术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



为贯彻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的要求,规范与提高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全国中医新技术专业委员会把“加强民间医药挖掘整理工作”、“探索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民间医药筛选评价和开发利用”作为首要任务。由于传统中医药及其传承人所面临的艰难濒危状况、以及抢救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强政府保护力度,并促使这种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是抢救和保护传统中医药及其传承人的一个有效途径。我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能在全国范围内拟开展中医新技术筛选、成果鉴定、科学推广工作,针对中医药行业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开展中医药新技术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

由于传统中医药本身的复杂性、广泛性而必须使保护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顺利推进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筛选评价和推广应用工作,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政府指导监管、专家审定把关、委托事业单位组织、市场机制运行、推广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推广新模式。

积极引导行业团体、教育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通过开展示范性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与职业培训体系,提升行业从业者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就业能力;结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医药行业人才的评价标准与职业分类体系。


二、项目管理

依据我专业委员会职能,甄选各相关单位共同建立“全国中医新技术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心”,组建“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项目开展的政策指导和学术支持,下设“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全国中医新技术专业委员会。


三、组织实施

项目针对中医经络推拿师、中医灸疗师、中医护理员、中医康复理疗师、中医刮痧师、中药调剂员等理论技术成熟、从业人员集中的职业技能项目作为试点,开展培训标准制定、教材编写、课程开发及示范性培训等工作,逐步建立项目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制度体系,对参加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申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颁发《中医药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证书》。

各中医药教育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培训需求,向办公室提出合作意向,申请开展相关项目试点培训工作。

各科研教育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可根据中医药行业的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发展动向,向办公室建议具体的职业培训项目需求。


四、联系方式:全国中医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址:朝阳区五里桥一街一号院一号楼四层

联系人:金老师

  话:010-59621271  13651268818

电子邮箱:87994086@163.com

下载文件:培训基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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